第三百零一章 命案-《盛唐崛起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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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,你,你干什么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看到杨守文掀起白布,大吃一惊,连忙向过来阻止。

    沈佺期却拦住了他,“老庄,这个扎布苏便是青之的家奴。

    他父亲曾是昌平县尉,他对这方面的事情也很熟悉,故而陪本县过来,查看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他就是杨青之?”

    “正是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立刻露出了恭敬之色,看杨守文的目光,也变得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“尸体没有明显的伤口,看上去更像是吃多了酒,溺水而死。”

    他陪着沈佺期走到杨守文的身后,同时向沈佺期解说道。

    “溺水而死?你确定?”

    “下官做了十年县尉,这点眼力还是有的。”

    沈佺期点点头,沉声问道:“既然如此,可否判断出,他溺水之处?”

    “这个,恐怕不太好判断。”

    就在这时候,杨守文忽然站起来,转身道:“县尊,此人绝非溺水而亡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这边庄毕凡刚说了是溺水而亡,杨守文就说不是溺水而亡。沈佺期疑惑的看着杨守文,有些茫然。他本就不擅处理这种事情,吟诗作赋才是他的专长。内心里,他更相信庄毕凡一些。可杨守文的话,他又不好反驳,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。

    庄毕凡的脸顿时通红,“怎怎怎么可能。”

    这可是砸他的饭碗,庄毕凡当然不肯承认。

    杨守文笑道:“县尉休要生气,我这么说绝不是针对你,只是有些事情,你可能没有注意到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县尉请看这里。”

    杨守文说着话,伸手刺啦一下子,就撕开了扎布苏的衣服,露出胸膛。

    “县尉可否注意到,这个红色的印记?”

    庄毕凡蹲下身来,顺着杨守文手指的方向看去,就见扎布苏锁骨下方,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印子。那印子,呈梅花形状。如果不仔细看,很难觉察。可就算是看到了,很多人会把它当做是一个胎记。

    “这是?”

    杨守文想了想,突然抬起腿,从腰间拔出一口短刀。

    这短刀,还是他在平棘时,从小金手里得来的杀人凶器。就见杨守文撩衣,把袴腿挑破,露出腿来。在他的腿上,同样有一个梅花形状的疤痕,和扎布苏身上的印子,几乎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庄毕凡看看杨守文腿上的伤口,又蹲下身子,观察了一下扎布苏身上的伤口。

    “杨公子,竟然一模一样。”

    沈佺期与贺知章忍不住走上前来,好奇问道:“青之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杨守文放下腿,把刀收起来。

    他的脸上,露出一抹极为诡异的笑容,看着扎布苏的尸体,半晌没有回答。

    良久,他沉声道:“去年,叛军兵临昌平城下,我昌平上下万众一心,抵御叛军的攻击。可是,就在叛军撤退的前一晚,城中的内应袭击了我家,更抢走了我的妹子……

    我腿上的伤,也就是在那时候留下来。

    这叫做梅花针,是一个名叫梅娘子所擅长的暗器。她绑走了我妹子,我从昌平追到了饶乐,从饶乐又追到了神都,就是为了寻找这个女人。没想到,她竟然自己跳了出来……嘿嘿,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我倒要看她,这次还能跑去哪里?”(未完待续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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